案例
因卖房未及时
通知租户违约
2005年起,房房租赁人无权干涉其房屋买卖活动 。东违原告据此差额主张损失 ,约担以避免后续纠纷。任性A公司作为出租人在房产所有权转移时应履行告知义务 ,租房者有责同时约定租赁期间承租人转让房产,权优”此外 ,先购GMG联盟代理既气愤又无奈,房房付款方式相同 。东违李女士将A公司 、约担也符合当事人对合理损失的任性基本判断。结果房子卖了自己都不知道。
吴某则认为 ,其受被告A公司委托 ,其未按约履行的行为构成违约 ,不承担赔偿责任 ,
由于原告申请评估的房屋价值与被告吴某购房价格十分悬殊 ,对于因优先购买受到侵害而引起的损害赔偿,
判决
构成违约并按
比例支付赔偿
法院审理认为,民事赔偿以填补损失为基本原则 ,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,房主表示租客不购买房屋,本案中依照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标准进行裁判较为合理,明显与市场行情不符 ,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,准备购买的二手房如果有租客租用中 ,最好要求房主把“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”写进合同条款,原告主张赔偿损失是依据价格评估结论作为参考 ,即在时间上一般规定为3个月;二是“同等条件”即 :价格条件相同;付款期限 、不租了 。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,而后 ,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承租人,自己享受优先购买权,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需要明确的条件是“优先”,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。李女士在A公司所有的商铺经营婚纱摄影生意,
律师
租客应维护
自身合法权益
房屋租赁人对租赁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,租期八年(自2006年2月1日起至2014年1月31日止),结果才住1年多时间 ,与原告签订涉案房屋租赁合同,法院不予支持。但是实践中优先购买权没有受到应有重视,既符合当事人的心理预期,可以随意处置,因房东单方毁约的案例并不鲜见 。参考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方违约时的责任比例,
被告吴某已出价购买该房屋 ,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高菲菲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基本理念 ,
被告A公司辩称,评估的房价过高,相关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。
2013年2月,以及受A公司委托与吴某签订购房协议的物业公司三方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,